關于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
關于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pdf關于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pdf
查看詳情
關于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pdf關于短線交易監管的若干規定.pdf
查看詳情
堅持依法從嚴持續提升執法有效性和震懾力——2025年中國證監會執法情況綜述.pdf堅持依法從嚴持續提升執法有效性和震懾力——2025年中國證監會執法情況綜述.pdf
查看詳情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pdf上市公司治理準則.pdf
查看詳情
2025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國證監會聯合發布《關于嚴格公正執法司法 服務保障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是司法保障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一部綱領性文件,有針對性地完善司法政策和裁判規則,創新工作機制,全面提升審判監管質效,是資本市場法治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有助于充分發揮人民法院職能作用,強化司法與行政協同,全方位助推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近年來,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了關于辦理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司法解釋,證券虛假陳述、代表人訴訟等民事賠償司法解釋,“九民會紀要”、債券糾紛案件座談會紀要、上市公司破產重整座談會紀要、保障注冊制改革指導意見等綜合性司法文件。新時代新征程上,為更好適應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實踐需求,進一步完善資本市場司法規則,《指導意見》全面總結人民法院審判執行工作以及資本市場監管執法工作實際,從總體要求、投資者保護、市場參與人規范、司法行政協同及組織實施保障等五個方面,提出了嚴格公正執法司法、保障資本市場改革發展的23條意見,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聚焦投資者保護,站穩人民立場。依法打擊欺詐發行和財務信息披露造假,完善虛假陳述民事賠償責任制度。常態化開展證券糾紛代表人訴訟,便利投資者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二是規范市場參與人行為,塑造良好市場生態。推動證券期貨基金經營機構回歸本源、穩健經營。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司法規則,支持行業自律組織依法履職,保障資本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凈化資本市場生態,防范化解資本市場風險。三是強化司法行政協同,凝聚發展合力。推進完善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抓前端、治未病”走深走實。強化會商和信息共享工作機制,做好司法程序與行政監管程序的銜接,全面提升司法審判執行與行政監管處罰工作質效。四是完善組織保障,切實提升審判能力與監管能力。加強金融審判隊伍建設,堅持政治引領,始終馳而不息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優化金融案件管轄機制和審理機制,強化金融審判機制和雙向交流培訓機制,持續提高監管執法的規范化和法治化程度。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國證監會將共同做好《指導意見》的落實工作,不斷夯實資本市場司法保障的制度基礎,優化和完善司法與監管協同工作機制,持續提高監管執法的規范化和法治化程度,為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務和保障,服務金融強國建設和中國式現代化大局。
查看詳情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期貨市場的改革發展穩定。習近平總書記分別于2013年、2023年視察大連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貨交易所,作出“腳踏實地、大膽探索,努力走出一條成功之路”“加快建成世界一流交易所”“探索中國特色期貨監管制度和業務模式”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今年4月,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對期貨市場的下一步發展提出了明確要求。近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國證監會等部門《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系統全面部署了期貨市場強監管、防風險、促進高質量發展的政策舉措和工作安排,意義十分重大。我們牢記習近平總書記的殷切囑托,認真學習領會《意見》精神內涵,堅決貫徹落實《意見》工作部署。一、深刻認識期貨市場在現代經濟金融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意見》指出,“期貨市場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發現價格、管理風險、配置資源等功能,與企業和群眾生產生活直接相關,對穩定企業經營、活躍商品流通、服務保供穩價發揮著積極作用”,對期貨市場功能作用作出了精準詮釋。《意見》還對期貨市場提出了“助力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預期穩定,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和中國式現代化”的總體要求。我們要跳出期貨看期貨,在更加寬廣的時空維度,深化對期貨市場功能作用的認識。(一)期貨市場應實體經濟需要而生、伴實體經濟發展而長。現代期貨市場起源于1848年,已有170余年歷史,在服務企業貿易定價和風險管理需求的過程中發展壯大,與實體經濟共生共榮。當今世界,糧食、原油、有色金屬等重要大宗商品國際貿易主要采用期貨定價,全球各類企業廣泛運用期貨工具套期保值。期貨市場已成為國際經貿體系和全球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宏觀經濟、產業運行、企業經營具有廣泛而深入的影響。(二)我國期貨市場經過三十多年發展,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顯著提升。我國期貨市場始于1990年開業的鄭州糧食批發市場。三十多年來,期貨市場緊跟改革開放的時代步伐,在不同的歷史階段,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設和發展作出了獨特貢獻。目前,我國期貨市場已上市141個品種,覆蓋農業、工業、航運、金融等國民經濟主要領域,走進千廠萬企,走向千家萬戶。大部分品種交易活躍,成為企業開展現貨貿易的定價基準和進行風險管理的重要工具。“保險+期貨”為數百萬農戶、數千萬畝農地提供實實在在的保障。(三)期貨市場能夠在構建新發展格局和中國式現代化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理論和實踐表明,一個運作良好、功能充分發揮的期貨市場,能夠幫助企業提高經營韌性,助力夯實宏觀經濟穩定的微觀基礎;能夠促進上下游企業合理高效議價,助力保障產業鏈供應鏈循環暢通;能夠靈敏反映經濟運行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助力實施更加科學有效的宏觀調控政策。進入新時代,我國需要一個更加成熟和強大的期貨市場助力經濟和社會發展,期貨市場也正在不斷激發出在更高層面服務國家發展的潛力。二、科學把握推進期貨市場發展與監管工作的方法論《意見》指出,做好期貨市場工作,要做到“四個堅持”,為我們推進期貨市場強監管、防風險、促進高質量發展點明了思路、提供了遵循,是必須貫穿各項工作始終的基本原則。(一)要堅持政治引領、服務大局。我國期貨市場是在黨的領導下開辦的金融事業,期貨監管者和從業者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守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確保市場發展方向不偏、步伐穩健。開展期貨監管工作,要將政治性、人民性與專業性有機結合起來,既遵循一般規律,更立足國情市情,探索中國特色期貨監管制度和業務模式,引導期貨市場走好高質量發展之路。(二)要堅持目標導向、系統謀劃。《意見》立足期貨市場實際,按照到2029年、到2035年、到本世紀中葉三個階段,設計了層次合理、層層遞進的發展目標,勾畫了期貨市場未來發展的清晰圖景。我們要錨定目標扎實開展工作,尤其是對于提高大宗商品價格影響力、建設世界一流期貨交易所等長遠目標,要進一步細化分階段的工作重點,一步一個腳印向著目標扎實邁進。(三)要堅持問題導向、精準施策。改革的過程就是不斷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奔著解決最突出的問題去,是我們黨深化改革的重要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意見》指出,期貨市場“還存在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和價格影響力不強、監管規則和風險防控體系適應性不足等問題”。我們要聚焦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補短板、轉方式、強弱項,通過解決這些問題,不斷深化期貨市場改革。(四)要堅持統籌兼顧、穩中求進。近年來,隨著市場發展和技術進步,期貨市場自身的復雜性,以及與現貨市場、其他金融市場的關聯性均顯著增強,新情況、新問題不斷涌現,給監管帶來較大挑戰。我們要進一步強化系統思維,立足全局做好多元目標的統籌平衡,加強與有關各方的溝通協調,把握好相互關聯政策實施的力度、節奏、步調,穩中求進、以進促穩,以“十指彈鋼琴”奏出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華彩樂章。三、一體推進期貨市場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高質量發展《意見》緊緊圍繞期貨市場加強監管、防范風險、促進高質量發展,提出了覆蓋八個方面的邏輯嚴密、環環相扣的政策措施體系。我們要全面理解、系統落實、一體推進。(一)全面從嚴強監管。《意見》將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關于“五大監管”的要求在期貨領域予以細化,以行為監管和機構監管為著力點,以加強穿透式監管和持續監管為工作重點,以功能監管為補充,構建了全方位、立體化的期貨市場監管布局。行為監管方面,既要管合法,嚴格監管期貨交易行為;也要管非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機構監管方面,強監管政策全面覆蓋期貨公司股權管理、公司治理、業務經營、風險處置各個環節。穿透式監管方面,要通過嚴格落實賬戶實名制、優化實際控制關系賬戶管理方式、改進大戶報告規則等措施,強化對期貨交易行為“一看到底”,同時要加強對期貨公司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穿透審查,嚴防不符合規定條件的主體控制期貨公司。持續監管方面,無論對期貨交易行為還是期貨公司業務經營,均要加強從準入到退出的全過程監管。功能監管方面,要統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衍生品交易的監管尺度和強度,著力實現同類業務的監管標準協調一致。(二)聚焦“四早”防風險。《意見》緊扣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大力提升期貨市場應對各類風險挑戰的韌性,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在風險預防方面,要進一步鞏固期貨市場運行監測和風險預警體系,完善各項制度規則,用好大數據資源,加強定量分析,推動風險預警體系向數字化、智能化、實時響應轉型,進一步提高對期貨市場價格波動和資金進出監測的有效性。在風險處置方面,要壓實結算參與人責任,優化擔保品管理,盤活期貨風險準備金,完善“違約瀑布”層次,充實期貨市場風險處置資源;要聚焦期貨交割、網絡與信息技術等關鍵環節部位,不斷夯實基礎性制度,筑牢阻斷風險傳染的“隔離墻”;要健全行業機構風險處置工作協同機制,穩妥出清個案風險。(三)多措并舉促發展。《意見》秉持以改革促發展、以開放促發展的理念,全面部署了促進期貨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舉措。商品期貨方面,要聚焦農業強國、制造強國、綠色低碳發展等,完善品種布局,豐富交易工具,不斷提升品種功能發揮水平;要優化保證金、做市商相關政策,推動企業套期保值交易降本增效。金融期貨和衍生品方面,要進一步發揮股指期貨期權功能,助力增強股票市場內在穩定性;要繼續推動商業銀行參與國債期貨交易,提升利率風險管理能力;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中長期資金開展金融期貨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對外開放方面,要統籌好開放與安全,有序擴大期貨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提高我國期貨價格的國際影響力。(四)深化協作聚合力。期貨衍生于現貨,期貨市場與商品現貨市場、其他金融市場共同構成一個緊密關聯的生態系統。加強期現、央地、部際、跨境等多個層面的監管協作,對于有效推進期貨市場強監管、防風險、促進高質量發展至關重要。《意見》專章對深化期貨市場監管協作進行了部署。信息共享方面,既要加強期貨監管與股票、債券、基金等監管的數據信息共享,也要加強中國證監會與現貨市場相關管理部門的數據信息共享。期現聯動方面,要建立期現貨綜合分析體系,提升從宏觀看期貨、從期貨看宏觀的能力,共同做好重點商品價量指標監測和研判,合力促進期現貨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監管執法方面,要加強監管部門、地方政府、司法機關的溝通協作,對試圖擾亂市場秩序、危害市場生態的不法分子形成強大威懾。藍圖已經繪就,征途就在腳下。我們堅信,在黨中央的堅強領導下,在有關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國期貨市場必將實現更高質量的發展,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查看詳情
2024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關鍵之年,是深入實施“十四五”規劃的攻堅之年。上半年,證監會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落地《國務院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做好資本市場財務造假綜合懲防工作的意見》。結合行政執法工作新形勢、新特點,突出強本強基、嚴監嚴管,以高質量執法護航資本市場防風險、強監管、促發展各項工作。上半年,證監會查辦證券期貨違法案件489件,作出處罰決定230余件、同比增長約22%,懲處責任主體509人(家)次、同比增長約40%,市場禁入46人、同比增長約12%,合計罰沒款金額85億余元、超過去年全年總和。一、突出“嚴”,一以貫之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助力構建打假防假綜合懲防體系投資者買股票買的就是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公開披露的資產、經營、財務等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以虛假信息掩蓋“質量問題”,讓投資者的投資“貨不對板”,嚴重擾亂資本市場秩序、動搖投資者信心。上半年,證監會執法條線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將從嚴打擊財務造假等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列為執法重點,共查辦相關案件192件、同比增長25%,共處罰責任主體283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3%,罰沒金額47億余元、同比增長約6倍,刑事移送230人(家)次、同比增長238%。一是堅持“申報即擔責”,嚴懲欺詐發行,堅決阻斷發行上市“帶病闖關”。對于涉嫌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發行人,即使撤回發行上市申請,堅持一查到底。華道生物未獲注冊但發行申報材料存在虛假記載,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1,150萬元。紅相股份以欺騙手段騙取再融資發行核準,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罰款6,556萬元。思創醫惠在公開發行可轉債文件中編造重大虛假內容,被罰款9,320萬元。此外,還嚴厲查處恒大地產欺詐發行債券等案件。二是聚焦執法重點,從嚴查處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行為,助力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嚴厲處罰鵬博士通過操控資產減值計提節奏虛增利潤和資產的行為,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罰款3,400萬元。對華訊方舟形成資金閉環、業務閉環的智能自組網等業務穿透識別,認定無商業實質構成財務造假,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被處以1,910萬元罰款。同時,還嚴肅查處了中利集團、上實發展、華鐵股份、摩登大道等信息披露違法案件,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分別開出高額罰單。需要指出的是,上市公司仍是中國優秀企業群體的代表,是經濟的基本盤和高質量發展的重要微觀基礎,執行與國際等效的企業會計準則和內控規范。滬深兩市共5000余家上市公司,占全國5800多萬家企業的萬分之一,但囊括了70%的國內500強企業,繳納的稅費約占全國稅收比重的25%,營業收入相當于GDP的近60%。從案件查辦情況看,欺詐造假的上市公司只是少數,但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上市公司群體形象、動搖投資者信心。證券執法的目的,正是識別和有力打擊違法少數,促進資源向守法合規、經營規范的上市公司流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秩序。三是壓實“看門人”責任,嚴懲中介機構未勤勉盡責違法行為。一方面,依法對機構和責任個人進行“雙罰”。中興財光華會計師事務所及相關責任人員在審計過程中未對異常跡象保持合理懷疑,審計證據獲取不充分,函證程序存在缺陷,會計師事務所以及相關會計師均被依法處罰,合計罰沒610余萬元。另一方面,對嚴重失職失責違法主體堅決給予“資格罰”。上半年,對履職不到位的中介機構從業人員采取市場禁入措施6人次。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在上市公司年報審計中風險評估及內控測試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當審計措施應對舞弊風險、實質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等未勤勉盡責行為“沒一罰五”,并暫停其從事證券業務6個月,對3名責任人員分別處以罰款及相應年限市場禁入。二、立足“效”,一以貫之全面打擊操縱市場、內幕交易等交易類違法,助力維護市場定價功能正常發揮交易行為規范公平,市場才能內在穩定。上半年,證監會對操縱市場、內幕交易類案件共作出處罰45件、同比增長約10%,處罰責任主體85人(家)次、同比增長約37%,罰沒金額約23億余元、同比增長約9%。一是嚴懲操縱市場,維護市場秩序。操縱市場行為通過扭曲交易價格“騙取”廣大投資者“接盤”,實質是對不特定投資者的“欺詐”,必須嚴厲打擊。比如,張某實際控制99人名下109個證券賬戶,通過連續交易、對倒交易等手段影響“華英農業”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致使“華英農業”股價大幅偏離板塊綜合指數和行業指數,被罰沒2.66億元。又如,張某平共控制66個賬戶,通過連續交易、虛假申報、對倒交易等手段,在短時間內操縱11只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誤導投資者跟進買入后快速賣出牟利,被罰沒8,340萬元。此外,嚴厲整飭利用資金優勢操縱小眾投資品種的違法亂象,對張某操縱31只LOF基金產品違法行為罰沒460余萬元。二是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形成有力震懾。內幕交易行為通過提前獲取消息竊取本屬于廣大投資者的盈利機會,證監會堅決“出重拳”懲戒。吳某杭與內幕信息知情人聯絡接觸,并控制5個賬戶內幕交易“通潤裝備”,被罰沒1.06億元。于某因工作原因知悉內幕信息,汪某政在內幕信息敏感期與于某等聯絡接觸,2人內幕交易“福日電子”被合計罰沒6,370余萬元。此外,上半年一些內幕交易案件呈現出“窩案”特征,即在內幕信息形成和傳遞過程中被上市公司內部職工和周邊關系人等多個主體非法獲取并開展內幕交易。比如,在冰山冷熱籌劃重大資產重組過程中,集團下屬單位職工張某東、劉某環、孫某、燕某生等人獲悉相關內幕信息,并借此進行內幕交易,相關人員均被依法查處。三是從嚴處理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從業人員買賣股票等違法行為,嚴肅市場紀律。對私募基金從業人員胡某麒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罰沒4,800余萬元,有力規范私募行業投資行為。堅決打擊從業人員違法買賣股票損害行業形象違法行為,對證券公司時任副總裁韓某違規買賣股票罰沒1.17億元,并采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三、著眼“準”,一以貫之持續打擊實控人等“關鍵少數”違法,助力維護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打得“準”才能打得“疼”。上半年,證監會在執法中注重依法精準區分責任,著力對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等“關鍵少數”違法予以嚴厲打擊。上半年共處罰“關鍵少數”約100人次,同比增長約40%,罰沒約3.5億元,同比增長約38%,市場禁入約27人次。一是財產罰、資格罰疊加適用,全面追究“關鍵少數”的職務責任和身份責任。對于在上市公司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職務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公司從事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的,堅決“雙罰”。既追究前述“關鍵少數”因履行公司職務未勤勉盡責所應承擔的直接責任,也追究其作為實控人的組織、指使責任。比如,對中利集團時任董事長、控股股東王某興作為公司信息披露違法行為責任人員和實際控制人存在組織、指使情形,分別予以處罰,合計罰款1,500萬元,并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二是嚴懲大股東等違法減持,讓不負責任的“關鍵少數”付出沉重代價。為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維護市場穩定和公平,證監會持續強化對股東減持行為的監管,從嚴懲處違規減持行為。中核鈦白實際控制人王某龍通過衍生品交易安排,實質參與中核鈦白非公開發行,并以市價融券賣出,提前鎖定與非公開發行股票折扣價之間的價差收益,變相規避限售期規定,證監會對其違反限制性規定轉讓股票及相關信息披露違法行為合計罰沒1.33億元。三是嚴厲懲治“關鍵少數”利用身份優勢操縱股價、內幕交易。部分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董監高違背忠實義務,利用其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控制信息披露、炒作熱點、安排股評、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必須予以嚴懲。*ST金洲時任董事長朱某文勾結他人,利用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操縱自家公司股價,被罰沒1.15億元,并被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數知科技時任董事長張某勇利用職務之便獲取內幕信息交易本公司股票,挑戰法律底線,對其予以“沒一罰六”,合計罰沒3,500余萬元,并采取終身市場禁入措施。四、聚力“合”,一以貫之強化行政、刑事、民事立體化追責,助力提高違法成本行政處罰只是追責鏈條上的一個環節,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必須發揮自律管理、行政監管、行政處罰、刑事追責和民事索賠等“幾家抬”合力。上半年,證監會在做好行政執法工作的同時,積極會同司法機關從刑事追責、民事糾紛化解等方面持續發力,著力提升違法成本,共譜執法司法高質量發展協奏曲。一是堅決做到刑事追責“應移盡移”。上半年,證監會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86件。同時,會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于辦理證券期貨違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問題的意見》,強化對財務造假、侵占上市公司資產、內幕交易、操縱市場等證券期貨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明確嚴格控制緩刑適用、加大財產刑適用和執行力度,完善全鏈條打擊、全方位追責體系,行刑銜接機制更為通暢。二是做好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雙向銜接”。在堅持“應移盡移”同時,對于公安和司法機關依法認定不構成刑事犯罪并回轉證監會管轄的案件,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比如,在潯興股份信息披露違法及黃某杰等操縱市場案中,證監會對潯興股份涉嫌信息披露違法立案調查后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后續證監會在收到司法機關轉回案件及相關線索后再次啟動調查,并擬對相關責任主體作出處罰。這一案件表明,對資本市場違法行為,即使是經歷了較長辦案周期的刑事回轉案件,監管機構也緊盯不放、態度堅決。三是積極推動完善民事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上半年,證監會在持續做好集體訴訟、先行賠付等各項工作的同時,發布《關于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深入推進訴源治理的工作方案》,推動源頭預防、就地實質化解糾紛,進一步提升資本市場矛盾糾紛預防化解能力和法治化水平,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在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行為的同時,證監會持續完善認定量罰制度規則,始終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在量罰中充分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以及當事人主觀過錯程度,做到過罰相當、不枉不縱。比如,在對財務造假相關案件量罰時,除涉案金額外,還要綜合考慮造假的手段方式、主觀惡性、對投資者和市場的影響、危害后果等因素,確保量罰結果與違法性質相匹配。從嚴執法永遠在路上。下一步,證監會將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關于經濟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扎實推動新“國九條”落實落地,始終堅持“長牙帶刺”、一以貫之嚴監嚴管,更加突出從嚴導向,更加突出規范公正,更加突出合力共治,更加突出懲防并舉,以強有力行政執法工作護航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投資者的獲得感和投資安全感。
查看詳情
新華社北京4月12日電 日前,國務院印發《關于加強監管防范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打造安全、規范、透明、開放、有活力、有韌性的資本市場,以強監管、防風險、促高質量發展為主線,更好發揮資本市場功能作用,推進金融強國建設,服務中國式現代化大局。《意見》強調,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確保資本市場始終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必須始終踐行金融為民的理念,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必須全面加強監管、有效防范化解風險,確保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必須始終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進一步全面深化資本市場改革,統籌好開放和安全;必須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的主題,更加有力服務國民經濟重點領域和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意見》要求,要嚴把發行上市準入關,提高主板、創業板上市標準,完善科創板科創屬性評價標準,擴大現場檢查覆蓋面,強化發行上市全鏈條責任,加大發行承銷監管力度,嚴查欺詐發行等違法違規問題。要嚴格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構建資本市場防假打假綜合懲防體系,嚴厲打擊各類違規減持,強化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監管,推動上市公司提升投資價值。要加大退市監管力度,進一步嚴格強制退市標準,暢通多元退市渠道,精準打擊各類違規“保殼”行為,健全退市過程中的投資者賠償救濟機制。要加強證券基金機構監管,強化股東、業務準入管理,積極培育良好的行業文化和投資文化,完善行業薪酬管理制度,堅決糾治不良風氣,推動行業回歸本源、做優做強。要加強對高頻量化等交易監管,嚴肅查處操縱市場惡意做空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戰略性力量儲備和穩定機制建設,將重大經濟或非經濟政策對資本市場的影響納入宏觀政策取向一致性評估,增強資本市場內在穩定性。要大力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大力發展權益類公募基金,優化保險資金權益投資政策環境,完善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政策,鼓勵銀行理財和信托資金積極參與資本市場。要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開放,推動股票發行注冊制走深走實,提升對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的包容性,促進新質生產力發展,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堅持統籌資本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開放和安全。要加強資本市場法治建設,加大對證券期貨違法犯罪的聯合打擊力度,深化央地、部際協調聯動,打造政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監管鐵軍,推動形成促進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合力。
查看詳情
為進一步健全上市公司常態化分紅機制,提高投資者回報水平,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以下簡稱《現金分紅指引》),以及《關于修改〈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決定》(以下簡稱《章程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滬深證券交易所同步修改完善規范運作指引,明確操作性要求。《現金分紅指引》修訂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進一步明確鼓勵現金分紅導向,推動提高分紅水平。對不分紅的公司加強披露要求等制度約束督促分紅。對財務投資較多但分紅水平偏低的公司進行重點監管關注,督促提高分紅水平,專注主業。二是簡化中期分紅程序,推動進一步優化分紅方式和節奏。鼓勵公司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增加分紅頻次,結合監管實踐,允許上市公司在召開年度股東大會審議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時,在一定額度內審議批準下一年中期現金分紅條件和上限,便利公司進一步提升分紅頻次,讓投資者更好規劃資金安排,更早分享企業成長紅利。三是加強對異常高比例分紅企業的約束,引導合理分紅。強調上市公司制定現金分紅政策時,應綜合考慮自身盈利水平、資金支出安排和債務償還能力,兼顧投資者回報和公司發展。對資產負債率較高且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佳,存在大比例現金分紅情形的公司保持重點關注,防止對企業生產經營、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章程指引》相關條款修改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鼓勵上市公司增加現金分紅頻次,引導形成中期分紅習慣,穩定投資者分紅預期。同時,增加對中期分紅的完成時限要求。二是督促公司在章程中細化分紅政策,明確現金分紅的目標,更好穩定投資者預期。同時,引導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分紅約束條款,防范企業在利潤不真實等情形下實施分紅。《現金分紅指引》和《章程指引》的實施,將有助于推動上市公司增強投資者回報,更好引導公司專注主業,促進市場平穩健康發展。下一步,證監會將在尊重公司自治的基礎上,更好發揮監管的引導約束作用,推動上市公司不斷增強分紅意識,優化分紅方式,培育分紅習慣,提高分紅水平,同時約束異常分紅,促進上市公司整體分紅水平穩中有升。
查看詳情